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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中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黄磊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08:23:32  浏览:834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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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肇事致第三方损害引发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一并起诉肇事车主和投保有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肇事车主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与保险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时,有的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予以受理。笔者认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首先,从立法规范的原意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民诉法》立法之时,尚未有责任保险制度,就侵权纠纷的一般情形而言,不会有侵权人以外的人作为被告,只有侵权人才会被列为被告,被告也只能是指侵权人,因此,从立法意旨来看,第二十九条规定中的“被告住所地”的涵摄范围显然不包括保险公司。甚至就在前几年,保险公司是否属于适格被告,还存有很大争议,随着2009年保险法的修订,实务界才逐渐认可了保险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理论上新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能否作为受害人的请求权基础仍有争议)。虽然保险公司也被列为被告,但保险公司不是侵权行为实施人,不属于侵权法律关系中的被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受害人与肇事方系侵权法律关系,肇事方与保险公司存在保险合同关系,而受害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本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法律之所以允许在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同时起诉保险公司,系因为交强险具有公益性质,为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减轻当事人诉累,力求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故采取一并处理的方法。此纯属立法技术上的操作,不能改变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民诉法》第二十九条是规范侵权法律关系的,所以,该条文中的“被告住所地”应仅指侵权法律关系中的被告住所地,而不包括保险公司在内。

其次,从利益衡量的角度来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其各项赔偿标准都是按照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标准确定。若是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那么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发的诉讼,原告获得赔偿的标准,将既不取决于被告住所地或事故发生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取决于原告住所地的生活标准,而是取决于车辆在哪投保,岂不荒谬。虽然大部分案件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与保险公司所在地同在一省,适用的是同一标准,不存在上述问题,但其中蕴含的法理应当是一样的,即不能以肇事车辆在哪投保来确定管辖权。

2012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侵权人住所地或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笔者认为,该条款违背《民诉法》关于侵权案件立案管辖之原意,应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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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卫医考委发〔2010〕10号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0年12月15日会议讨论决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51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0

口腔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3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2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6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54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6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315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1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19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4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19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4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400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98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40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98

具有规定学历的壮医执业医师:269

具有规定学历的壮医执业助理医师:138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86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4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故宫承一级文物被毁 专家称涉嫌刑事犯罪


故宫承一级文物被毁 专家称涉嫌刑事犯罪

“故宫员工摔碎宋代瓷器”一事,故宫博物院在经过一番太极拳的回应后,证实一件贵为国家一级文物的宋代哥窑瓷器珍品7月4日在进行分析测试时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损坏。故宫博物院表示事发后已暂停全部测试工作,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进行了初步讨论。相关情况说明文字显示,故宫博物院尚未将此事按要求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一、摔宝事故引质疑:
故宫博物院《关于宋代哥窑瓷器在测试过程中损坏的情况说明》称“7月4日上午约10时故宫博物院古陶瓷检测研究实验室科研人员在对古器物部提取的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一级乙)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发生文物损坏”。事发后经过实验室科研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对发生事故的设备进行检测,反复模拟实验过程,多次集体讨论,并请院外相关专家参与论证。于7月21日形成了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初稿,报告初步判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实验室科研人员在仪器操作时存在失误,导致仪器内的样品台上升距离过大,使瓷器受到挤压而损坏。
质疑:未在事发后两小时内上报国家文物局的作法违法;事故单位自行调查处理的行为不合法;隐瞒、缓报者应当承担行政处分责任。
依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发生国宝毁损事件后,应当立即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而故宫博物院事发后月余作足功课才报,其行为违背文物保护配套法规规定。《文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其他馆藏文物损毁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的危及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工作秩序的事件;第五条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国有的文物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文物安全保卫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应当对公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第八条 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应当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属于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发生文物丢失或者损坏的;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发生一级文物丢失或者损坏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人为因素导致发生严重破坏事件的;除此之外的突发事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视事件严重程度报国家文物局备案。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关的突发事件应当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应当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发生一级文物丢失或者损坏等情形,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事件发生的地区单位、部门、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和文物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办法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其相应职责的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到报告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调查情况。
国家文物局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突发事件报告、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接到报告、举报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视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有必要组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为何事故发生将近一个月后对相关消息仍秘而不宣?故宫博物院在情况说明中有如下表述:事故调查组要求全面、细致地开展调查工作,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同时着手准备相关材料,待事故原因全部调查清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
上述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文博保护单位应当对特殊法规十分了解,出现事故后,不依法行事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人为过失损国宝 涉嫌过失损毁文物罪: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二款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中的“珍贵文物”主要是指可移动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和《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规定,凡属一、二级的文物均属珍贵文物,部分三级文物也属珍贵文物。“文物保护单位”是指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不可移动的文物。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释解,这里不再赘述。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损毁,在这里是指由自己的过失行为如失火、过失引起爆炸、过失污损、过失摔破等致使珍贵文物损坏和毁灭。所谓造成严重后果、则是指造成国家特别珍贵的文物损毁或者损毁珍贵文物数量较多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损毁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数量较大的等情况。虽有过失损毁的行为,但所造成的后果不属严重,则仍不能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如果出于故意,则不构成本罪应是故意损毁文物罪。
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沉默不是办法 建议司法介入 及时向社会公布
千年珍藏毁于一旦,故宫博物院的无损分析测试却成了毁损国宝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错上加错。沉默26天的故宫博物院终于证实,国家一级品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在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发生损坏,初步判定为科研人员操作失误所致。故宫称针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已经形成,目前尚未正式上报国家相关部门……。

资料:【国宝档案】
 姓名:哥窑青釉葵瓣口盘生日:宋代
  体型:高4.1cm,口径20.2cm,足径7.5cm
  特征:呈六瓣葵花式,浅腹,坦底。腹壁向里凸出6道棱线,圈足亦随腹壁起伏变化。通体施青灰色釉,釉面开细碎片纹。圈足露胎处呈黑褐色。造型优雅、大方,线条富于变化,为哥窑的代表作品。
  【关于哥窑】
  哥窑是宋代五大名窑(官、哥、汝、定、钧)之一,以纹片著称。其特征可归纳为:黑胎厚釉,紫口铁足,釉面开大小纹片。因宋代哥窑窑址至今尚未发现,今人只能从传世作品去解读哥窑历史。
  故宫博物院官网“数字资料馆”数据显示,目前故宫博物院共藏有国家一级文物1797件,其中包括10件宋代哥窑精品。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张然
  故宫哥窑瓷器受到挤压损坏 专家估价超2000万